離婚時分割財產,首先要分清哪些屬于夫妻共同財產,哪些屬于夫妻個人財產,然后依據法律的規定進行分割。
它是繼承開始前,公民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遺囑的指定而接受被繼承人遺產的資格,即繼承人所具有的繼承遺產的權利能力。即享有客觀意義上的可能性繼承權。
只要不違背社會公序良俗,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,同樣視為有法律效力;或者法庭調解的過程中,一方自動放棄分割財產的權利主張,則有可能凈身出戶。
今天是5•18國際博物館日,今年國際博物館日的主題為博物館的力量。在這特別的日子里,市實驗小學少先隊大隊部組織隊員們參加了由東臺